近期,濟南將對違反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在內部食堂超標準接待、同城接待、奢侈浪費問題開展專項整治。濟南市委辦公廳、市政府辦公廳下發(fā)《關于嚴禁在單位內部食堂違規(guī)公款吃喝奢侈浪費的通知》稱,將加強接待管理、嚴格接待標準、加強經費控制、規(guī)范接待場所、嚴禁超標接待和奢侈浪費。干部職工用餐要按照規(guī)定交納伙食費。
濟南發(fā)文整治公款吃喝,這本沒什么可爭議的。但遺憾的是,這份“紅頭文件”,卻因借機“推銷”本地紅酒,而備受輿論的質疑?!锻ㄖ氛f:遇特殊情況需用酒時,經主管領導同意,可提供“本地產低價位紅酒,每瓶價格嚴格控制在100元以內,并且要做好備案登記。”
這些年,紅頭文件“任性”,廣受詬病。有的已經到了極其荒唐的地步。比如湖北省公安縣曾下達“紅頭文件”,要求全縣各單位一年要抽掉2.3萬條本地煙,如果抽不完,或者抽了別的地方產的香煙,都要受到處罰。
不過,那畢竟是多年前的事,如今在強調尊重市場,恪守法治的當下,“紅頭文件”還“任性”地要求“喝酒只喝當?shù)鼐?rdquo;,恕我直言,這就是不識時務。被圍觀和招致批評,也在所難免。
應當認識到,在同一個行政區(qū)劃內,同類產品,無論其身份是外地的,還是本地的,它們都是置于同一市場環(huán)境下的平等競爭者,誰更受歡迎,當由市場而非政府來決定。作為特殊的消費者,政府應當和必須“只選對的,不選貴的”,自覺摒棄“娃是自家好”的狹隘思維。其實,越是護著“自家娃”,越是害了“自家娃”。
今年7月,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的15年保護期將到期,這也要求我們以更加開放的姿態(tài)迎接挑戰(zhàn)。地方政府若還瞅著機會畫地為牢,搞地方保護主義,怕是行不通了。“紅頭文件”下令“喝酒要喝本地的”,類似的“紅頭文件”還有多少,恐怕值得深究一番。(新京報)